2020年10月27日,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股份,300343.SZ)因年报业绩预告与实际相差较大,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根据信息显示,联创股份主营业务为互联网营销传媒及绿色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推广,产品涵盖互联网创意及策略制定、媒介购买、数字公关、聚氨酯组合聚醚多元醇、聚氨酯弹性体预聚物等,于2012年登陆深交所上市。
根据监管函信息显示,2020年5月6日,联创股份披露《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6000万元。
但2020年7月14日,联创股份又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净利润为亏损5500万元至6000万元。
2020年8月27日,联创股份正式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净利润为亏损5859万元。
深交所认为联创股份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4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的规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联创股份已经连续两年处于净亏损状态。
根据数据显示,2018年联创股份净亏损达18.98亿元,2019年净亏损14.76亿元,若2020年联创股份仍然亏损,将会面临退市预警的风险。